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15:26:18 浏览量:

  项目名称: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量项目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8)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1(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且行业类别为★★■◆:其他服务,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需在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合同包1(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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